【醫務聆訊】病人手術期間心臟停頓兩專科醫生涉專業失德 醫委會8月15日裁決
發布時間: 2021/07/18 19:01
麻醉科專科醫生林達成及骨科專科醫生梁協榮,被控2016年於仁安醫院為一名25歲男病人進行足踝關節內窺鏡手術期間,未有提供適切護理,期間病人一度心臟停頓,但二人在病人恢復生命表徵後,繼續進行手術。二人均被控專業失德罪,醫務委員會今日(18日)續訊。
醫委會今日傳召麻醉科專科醫生張志偉任專家證人作供。他表示,麻醉科醫生應同時以儀器及臨床2種方法,密切監察患者病情,惟資料顯示手術期間監測儀器一度失靈約20分鐘,無法顯示讀數,例如血氧飽和度等,但負責麻醉的林達成理應透過儀器及觀察了解病人情況,未料卻在儀器失靈時未有採取任何行動,形容其做法並不理想,亦不符標準。
張志偉又稱,根據資料可判斷病人因缺氧引致心臟驟停,但當時兩名被告未必知道原因。被問到當時是否應該繼續手術,他認為,二人應加以討論,梁協榮亦應向林達成詢問更多心臟驟停的原因,如二人不知心臟驟停原因,而當時病人又好快恢復生命表徵,讀數良好,可以理解為何二人決定繼續手術。不過,他又指,林達成不應排除缺氧的可能性,而且假如他得知病人缺氧,又未告知梁協榮,則是林達成出錯。
另一名專家證人為骨科專科醫生楊揚指出,病人心臟驟停時,經心肺復甦法及注射腎上腺素,才恢復生命表徵,而由於使用了腎上腺素,梁協榮亦應知道現場發生緊急情況,及患者心臟驟停。她表示,若自己是負責醫生,亦掌握有關資料,不會選擇繼續手術。
梁協榮的代表律師表示,事發時,梁協榮曾詢問林達成發生何事、病人情況是否穩定,及是否需要支援等,惟當時林達成僅稱病人出現呼吸困難等過度性問題,生理迹象亦已回復正常。律師強調,二人已合作做手術逾50次,雙方有信任基礎,加上梁協榮並不知道病人曾出現心臟驟停。委員會主席劉允怡則指出,病人在手術中途一度接受急救,梁協榮卻不知道患者心臟驟停,形容事件超越其想像力。
醫委會於聆訊完結前仍未完成討論,最後醫委會決定將於下月15日續審並裁決,林達成的代表律師指,由於不欲展現出敵對態度,預告將會認罪,會為林達成求請;林達成期間一度哽咽。
案情指,兩位醫生2016年於仁安醫院為一名25歲的男病人進行足踝關節內窺鏡手術,同時亦有注射高濃度血小板血漿、修復前距腓韌帶的手術、移除「浮游物」及進行微骨折手術。手術在「監察麻醉」下進行,期間病人一度心臟停頓約5分鐘,經胸壓及注射腎上腺素,病人恢復生命表徵,二人決定繼續手術。術後,患者轉送伊利沙伯醫院繼續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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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洪芷晴